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金砖城市公私合作PPP行业投资基金选择工程建设运营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不同行业资产优秀的PPP项目商、工程商成立PPP行业基金,进行基金化和集团化的运作,中标的PPP项目商、工程商就有了自己融资的基金工具。
据悉招标人金砖城市先导基金管理公司,是一家政府财政基金的管理人,为各地财政提供10亿元起的财政PPP支持基金,有限合伙人全部来自于各地财政局和银团。其在此结构下,招标不同行业的工程商、项目商作为基金合伙人,能够对当下的PPP市场形成规模化的投资效应。
中信集团集合中信地产、中信银行、中信证券等一起抱团,建立统一的办公机制和协调机制与各地政府开展集团性谈判。金砖城市基金集合其政府财政、银团、行业基金,在深圳前海提供一体化的办公空间,集团合作进入了流程化效率化时代,这又将启动一个市场的巨无霸。
可见未来单一的项目商、工程商将面临极大的竞争压力。
1、招标范围:根据不同行业,分别选定一家中标人作为金砖城市公私合作PPP行业投资基金工程建设运营商(普通合伙人GP)。
本期招标的PPP行业项目系列基金共9支,包括:
1)、金砖城市(深圳)公共照明PPP股权投资基金;
2)、金砖城市(深圳)公共医疗PPP股权投资基金;
3)、金砖城市(深圳)基础设施PPP股权投资基金;
4)、金砖城市(深圳)垃圾处理PPP股权投资基金;
5)、金砖城市(深圳)水资源利用PPP股权投资基金(包括自来水和污水处理);
6)、金砖城市(深圳)旅游文化PPP股权投资基金;
7)、金砖城市(深圳)农业开发PPP股权投资基金;
8)、金砖城市(深圳)智慧城市PPP股权投资基金;
9)、金砖城市(深圳)公共服务PPP股权投资基金。
2、中标人的权利义务包括:
(1)在招标人的基金资源基础上,中标人与招标人联合设立双普通合伙人(双GP)的金砖城市PPP行业基金,招标人负责基金的募集管理;中标人负责基金的项目投资管理(包括项目选择、项目评估、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运营和项目收益管理);双方作为金砖城市PPP行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管理基金。
(2) 基金的资金账户由指定银行托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监管,封闭管理。
(3)依托招标人在各地政府设立的PPP财政支持基金,金砖城市PPP行业基金与各地政府的PPP财政支持基金配合,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共同投资于政府相关项目。金砖城市PPP行业基金也可以由中标人独立开展政府项目投资业务。
(4)依托中标人的资产信用结构,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对项目融资的信用植入,能够为基金的持续资金募集提供良好的信用结构基础。
(5)金砖城市PPP行业基金初始发起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中标人承担普通合伙人GP最低认购额的认购义务(基金总额的1%);同时中标人根据不同的项目情况,能够按一定比例对基金进行认购。
(6)依托中标人的工程建设与项目运营能力,为金砖城市PPP行业投资基金提供专业化的项目投资评估和项目管理。
(7)依靠中标企业或企业联合体中的PPP项目公司,有效承接基金投资的政府PPP项目,负责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
(8)行业基金的主要投资收益和项目收益由中标人及其项目公司持有,招标人收取适当的基金管理费。
(9)招标人为中标人的PPP行业基金团队在深圳前海提供统一办公场地,不同行业的基金业务资源和技术资源进行流程化协同运作,各基金业务由中标人进行独立管理、独立核算。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独立法人企业不能超过三家;
(3)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要求:企业或企业联合体中,需至少有一家中国境内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有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以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需至少有一家法人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5)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需包含能够承接对应行业的工程实施或运营管理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有相应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
(6) 业绩要求:投标人要求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与对应行业或相似行业的工程项目业绩;
(7) 相应包组对应成员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8)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提交资料均需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4、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6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6、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组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14年12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1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投标人只能参加上述9个包组中1个包组的投标,且已经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单独或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
(3) 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释义。
招标联 系 人:詹勇华 叶菊云
招标联系电话:0755—83883371 83883375
传真:0755-82904418
网 址:www.szgxzb.com